自治州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一、报名及确认
1.网上报名从2013年4月10日开始至5月26日截止。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
2.网上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2013年5月27日—28日到伊犁州教育局确认信息。
3.网上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2013年5月27日—28日到所申请的县(市)教育局指定的确认点确认信息。
4.伊犁师范学院2013届应届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在伊犁州教育局确认信息;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在伊宁市教育局确认信息。
5.伊犁职业中专(师范)学校2013届应届毕业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在伊宁市教育局确认信息。
6.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2013届应届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在奎屯市教育局确认信息。
7.报名数据确认后,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统一安排参加体检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用铅笔在申请表封皮右上角标上网上报名号。
(2)《思想品德鉴定表》二份,鉴定表上必须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或本人居住地街办公章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学历必须与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相对应)。
(4)普通话证书或HSK、MHK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6)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7)师范类毕业不在岗、跨学段、跨学科、非师范类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8)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114×156像素)。现场确认时再交两张照片(与上传照片一致,蓝底1寸)
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普通话等级为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HSK为中等C(六级)、MHK三级乙等以上,汉语老师为中等A(8级)、MHK三级甲等以上(HSK2011年以后的)。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等级。普通话等级为二级乙等以上,HSK为中等C(六级)、MHK三级乙等以上(HSK2011年以后的)。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普通话等级为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HSK为初等A(五级)以上、MHK三级乙等以上,汉语老师HSK中等B(7级)、MHK三级甲等以上以上。
(4)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普通话等级为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HSK为初等B(四级)、MHK三级乙等以上,汉语老师HSK中等C(6级)、MHK三级乙等以上。
(5)非师范类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自学考试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时间为5月29-31日
五、发证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25日。